連上10多天班還欠加班費 麥當勞員工怒:我們也會累!
《勞基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鬆綁「 7 休 1 」,預計在三月正式實施。不過,新制還未正式上路,速食龍頭「麥當勞」就傳出偷跑!台中文心南店員工爆料,因店內人手不足,許多員工須連上 7 天以上的班、最長曾連上 10 多天班,但電腦不會出現連 7 天班的薪資,而是先印出「連 7 天班人員名單」,待之後補休再補發薪,等同造假。對此,台灣麥當勞坦言,確有員工連上 7 天班,已通令各分店加強管理,勞工局也將前往勞檢。
據《蘋果》報導,麥當勞文心南店為 24 小時營業,店內 40 、 50 名員工中,有 8 成以上都是計時人員,長期人力短缺,造成許多員工常須連上 7 天班,甚至還有人曾連上 10 多天班後才休假。更誇張的是,店內為避免留下違法紀錄,竟在電腦內設定程式,當員工上超過 6 天班就不會顯示第 7 天的薪資,每天將須要連上 7 天班的員工名單印出,等到該員工下次休假時再補發。
爆料員工並指出,員工一整天的工時加上加班時數常超過 12 小時,但電腦不會顯示超過的時數,且公司常不給加班費,曾有員工向主管反映,卻僅得到「我就是沒人啊!」,或是一句「不好意思,麻煩你們加班,辛苦了!」,但還是拿不到加班費,長期下來令員工身心俱疲,在公司內部群組怒吼「我們不是超人,我們也會累!」。
對此,台灣麥當勞回應,公司向來遵守法令規定,致力提供員工良好工作環境,經查後發現該分店確有因人力因素,排班後出現員工連上超過 6 天班的情形。該店均確實記錄並給付薪資與加班費,惟對員工反映的現象,公司至表關切正視,除責成各區督導務必定期檢視餐廳班表及人員出勤狀況,確實保障同仁權益,並要求各餐廳加強管理,依法調度人力並落實執行,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台中市勞工局指出,依《勞基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 7 日應有 1 日例假,若雇主違規可處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員工可提供出勤紀錄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也將主動前往麥當勞文心店進行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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