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情侶天天做愛分手變性侵 一片雞排洗刷他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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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4/12 00:00
  
 

基隆一對熱愛健身的情侶檔原本感情十分甜蜜,沒想到幾個月後感情轉淡還當街大打出手,氣得女方怒提分手轉頭就衝到警局報案。示意照。翻攝網路

老闆不要切!基隆一名李姓潮男前年在健身房運動時認識一名性感辣妹,兩人一拍即合馬上開始交往天天做愛,沒想到幾個月後感情轉淡,小情侶開始常常針對一些相處問題爭吵,去年2月,兩人再度爆發口角還在馬路上大打出手,氣得女方怒提分手轉頭就衝到警局報案,泣訴她兩天前才被男友以暴力手段威脅逼迫獻身,但法官質疑,女方自稱被性侵卻在報案當晚還主動買雞排去找男友,顯與常情不合,日前判決李男妨害性自主無罪、傷害部份則判處有期徒刑共9個月,得易科罰金。

「我覺得很丟臉、羞恥,所以都沒有求救、也沒有報警......。」根據判決書指出,基隆一對熱愛健身的情侶檔原本感情十分甜蜜,直到前年8月,男方向女方索愛被拒後勃然大怒,兩人在女方家中發生口角,女方指控當晚男友竟對她拳打腳踢、硬扳開她雙腳以生殖器性侵得逞,隔年2月,她再度拒絕男友求愛,結果又被霸王硬上弓,事後她將此事告知自己的閨蜜、男性友人,經眾人的鼓勵下決定出面提告、揭露恐怖男友的真面目。

但李男得知被告後只覺十分冤枉,坦承他們交往10個月以來,每星期至少都會做愛2到3次,有幾個月份甚至天天做愛,那晚是第一次被拒絕所以他確實有點不開心,「但下午她還打電話給我說要買衣櫃,我有送5千元給她!」隔年2月也是女友說想做愛自己才配合,當庭坦承兩人分手過程雖然確實不愉快、有肢體糾紛,但他在交往過程中從無施以任何暴力手段逼迫女友性交,「那天也是她打電話說要吃雞排,而不是我想吃!」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調閱了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女方自稱8月被性侵,卻仍天天傳些鹹濕露骨的18禁訊息、照片給男友,隔年2月也是女方自己主動到旅館刷卡開房,當庭質疑若女方真被性侵,何不在事後向家人、旅館服務人員求救?怎麼才過兩天就能大喇喇地提著剛炸好的雞排去找男友,直言簡直「不可思議」,不過男方確實承認有3次對女友動手動腳紀錄,最後還是被依傷害罪嫌判處3罪各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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