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首日】葉少爺:會賺錢負擔許小妹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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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駕案服刑3年獲假釋出獄的葉冠亨,因假釋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今天上午10時依規定前往高雄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葉男填寫資料後進入約談室與觀護人面談,由觀護人告知他保護管束期間應注意事項,未來葉冠亨需按月向觀護人報到,直到2年6個多月假釋期滿為止。葉冠亨表示,昨天一回家就遵照習俗吃了豬腳麵線,第一晚睡得「還不太習慣」,因在獄中作息規律,所以早上六點就起來了。針對他獲假釋引發外界一些批評,葉冠亨說「這些批評也是讓我檢討,我都接受,畢竟無風不起浪,如果當初沒有發生這件事(酒駕),也不會有人這樣講我」,並再次強調這段時間,他一直都在深刻反省。葉男還說,他昨天對外表示想支付許小妹學費到她成年為止,是除了先前跟許小妹家屬成立和解的金額之外,他心裡希望額外再對許小妹及家屬做的一些補償。「所以我出來之後會先找工作,因為昨天承諾要另外補償許小妹妹的部分,也是要我自己去賺。」高雄地檢署主任觀護人韓國一表示,葉男昨天下午假釋,照正常程序24小時內必須到地檢署報到,首次報到需由觀護人告知應注意事項,例如保持服裝儀容整齊、不得出入不正當場所、需按月向檢方報到,若違反規定可能遭撤銷假釋等等。未來若葉男有意願協助酒駕宣導,檢方會安排他出席法治教育課程,跟其他緩起訴被告分享其心路歷程;若觀護人評估後認為有需要,也會安排葉男接受個別心理諮商輔導,(王吟芳/高雄報導)【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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