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857萬勞工權益的「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於本月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21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法條文。其中,包括「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等新制,母法中並未明定施行日期,勞動部指出,條文自法令公布第3日起發生效力,也就是從12月23日生效實施。至於砍國定7天假與特休假加碼新制,法條明訂明年元旦起生效。因此下周的25日的行憲紀念日勞工仍可放假一天,但當天適逢為周日,勞動部說,勞資可自行協商補休日,若在12月26日周一補休,即可連休三天,也就是聖誕節有三天連假。
總統府今天正式公告「勞基法」修正條文,「茲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4條、第30條之1、第34條、第36條至第39條、第74條及第79條條文,公布之」。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條文自法令公布第3日起發生效力,也就是總統府今天(21日)發布總統令,母法中沒有明定施行日期者,從12月23日生效實施。
23日起生效條文,包括「一例一休」,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另外休息日加班,出勤除發給原本工資外,前2小時加發1.33倍工資,第3個小時起,加發1.66倍工資。
至於砍國定7天假、特休假加碼等新制,法條明定自明年元旦生效,讓全國放假一致。因此下周的25日的行憲紀念日勞工仍可放假一天,但當天適逢為周日,勞動部說,勞資可自行協商補休日,若在12月26日周一補休,即可連休三天,也就是聖誕節有三天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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