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去年台灣有68%的受雇者月薪不到4萬,且有38%的受雇者每月薪資在3萬元以下。
曾銘宗說,造成低薪原因包括老闆分享盈餘比例從1991年的50.9%,降至2014年43.9%。此外,教育政策失靈,台灣在20年間大學暴增100家,大學畢業生暴增16萬人,也造成社會新鮮人普遍低薪。
曾銘宗強調,去年上市櫃公司自願公布調薪情況者僅179家,是否強制公布調薪狀況,值得討論。
工商協進會副祕書長邱一徹表示,造成低薪現象的原因很多,美、日歐洲各國也都有此現象,不應把低薪現象歸責給企業,若強制企業公布薪資,恐造成更嚴重勞資對立以及惡意挖角。
工商協進會律師孫小萍指出,年輕人才外流,有很多人是為了培養國際觀,不一定是因為薪資過低。薪水屬於總體經濟問題,若政府強制立法,反而會直接干涉公司營運,甚至暴露員工個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則表示,國際文件顯示,公司自願揭露的效果遠大於強制,目前自願揭露調薪資訊的企業並不多,若能提供誘因、用市場機制鼓勵較具良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