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茂昆半夜回應 管違法不能選

 
記者簡立欣╱台北報導

旺報【記者簡立欣╱台北報導】

半夜髮夾彎!台大校長人事案27日晚間8點由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宣布,由於台大遴委會委員和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不過台大選出的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並未被排除資格,如果台大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仍選出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就會允以聘用。

不料各家媒體都發出新聞後,政院高層似乎不滿意林騰蛟的說法,要求某特定媒體改稿;多位記者晚上將近11點致電吳茂昆,他明確表示,應該由台大遴委會去認定管中閔違法,「這也就彰顯大學自治。」

批評台大未善盡責任

台大校長人事案燒了4個月,教育部長吳茂昆承諾周五做決定,但吳茂昆未出席記者會,而是由常務次長代打。林騰蛟表示,教育部檢視此次台大遴選過程,台大遴委會委員和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台大亦未善盡幕僚單位應有的責任,進而對其他被推薦人形成偏頗和不公平競爭,另又出現明顯違背學術誠信規範的情況。

林騰蛟表示,教育部無法接受台大遴委會此次的遴選結果並駁回台大遴委會的決定,要求台大及台大遴委會重新符合其自訂的校長遴選相關規範中,檢視所有被推薦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文件,進行完整的推薦及遴選程序之後,再依程序報部。

林騰蛟表示,如果管中閔要繼續選,蔡明興要迴避;但要如何迴避,是否要蔡明興退出,林騰蛟說「遴選委員會自己決定」。

吳:要彰顯大學自治

有記者問到,教育部新聞稿中完全沒有提到管中閔赴大陸兼職,林騰蛟表示,教育部兩次跨部會小組,也請相關部會釐清,「目前並沒有發現管中閔兼職兼課有違反重大行政的部分。」但他也補上一句:「檢調單位查證中,如有發現違法,教育部也會依法做後續處理。」

不過稍晚有報社記者接獲指示,要求某特定媒體改稿;多位記者晚上將近11點致電吳茂昆,吳茂昆明確表示,管中閔有適法性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必須回到台大遴委會,讓台大遴委會去認定,「這也就彰顯大學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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