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副營長秒變狼 摳摸女兵下體還問「想要嗎?」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色副營長秒變狼,摳摸女兵下體還問「想要嗎?」(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陸軍砲兵一名少校副營長2015年間以督導業務為由,2度在車內分別摳摸女兵下體和胸部,甚至大膽問女兵「妳想要嗎?」女兵雖感到不舒服,但因害怕不敢反抗,事後找部隊裡的學姊訴苦,才鼓起勇氣向上級回報,揭發副營長淫行。

據了解,女兵當時剛滿20歲、入伍1年多,在砲兵營擔任彈藥兵,而涉案的副營長則督導相關後勤業務。2015年11月2日,副營長指派女兵一同開車前往桃園彈藥庫清點彈藥,過程中卻在車上解開女兵褲袋、強脫內衣,伸出狼爪撫摸胸部和下體,猥褻時間長達5分鐘。

事後,副營長見女兵不敢吭聲,隔天竟得寸進尺再要求女兵陪同前往彈藥庫,這次他更大膽的搓揉女兵胸部並摳摸下體,甚至直接問「妳想要嗎?」女兵當場嚇呆,但又因為心裡害怕不敢反抗,最後在學姊的鼓勵下,才向營隊副連長說出實情。

女兵表示,起初副營長表示要在車上午睡,卻突然靠向副駕駛座並伸手強脫女兵衣褲,更對她又摸又親,原以為第二天副營長應該不敢在犯,怎料卻仍再度被猥褻。而副營長則辯稱,2人是男女交往關係,愛撫過程中女兵也沒有拒絕,更表示「可不可以不要那麼早回營區」,且女兵在工作結束後還主動跟上來,也沒見她當下向上級求助,否認性侵。

由於雙方事發前不熟也沒私交,法官不採信副營長辯詞,認定他確實是利用要求絕對階級與職務服從之便,對女兵猥褻得逞。雖副營長惡行敗壞軍紀,但2人私下達成和解,一審依2個利用權勢猥褻罪合併判處副營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2)日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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