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潛水教練遭妻子指控,愛上女學生,兩人的line上充滿曖昧內容,諸如「我穿襯衫幫你修水管好了」、「感覺菊花有緊縮感」和「3p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兩女」等內容,女學生還會時常說「愛你喔」、「情人節快樂」等語,已嚴重破壞夫妻義務,林妻向法院提出離婚,士林地院判准,並將6歲女兒的親權判給林妻。
林男辯稱,他並沒有婚外情,女學生僅來台灣學習一個月潛水,便返回大陸兩人並無親密往來關係,僅是開玩笑比較開放,已多次向妻子道歉,且他和女學生的各種行動都在臉書打卡,豈有可能公然婚外情?
林妻向法院出示林男與女子line的紀錄,內容有「我得要扮演台灣水電工,有沒有很嗨...穿襯衫去幫你修水管,好有畫面...」、「我喜歡是現在的你,當然3p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兩女喔」和「愛你喔...感覺菊花有縮緊的危機感..」等語,證明兩人交往過密,言語挑逗,已超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
判決指出,再從夫妻倆來往的line紀錄來看,兩人以日期區別照顧女兒的責任,並各自攜帶女兒參與活動,並未想要共同參與,顯見相處不融洽,關係惡化,雙方徒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時,已難以維持婚姻程度,判准離婚。
>法院依據社工訪查報告指出,夫妻雙方皆有同等經濟能力,也很有照顧女兒意願,惟依據學說幼年從母原則,女兒現年六歲,較有依賴母親需求,且未來成長及青春期的生心理問題,也是母親處理較為恰當,因此將親權判給林妻,說和同性別照顧原則,但林男可選擇恰當時間探視女兒,維繫親情。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