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惡法起因香港棄屍案?律師:個案就可以合作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延燒,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5日下午宣布暫緩,還全把理由推給台灣,說是台灣不接受這樣的方式引渡人犯,因此修法沒有急迫性,看在律師眼裡,過去也有許多司法互助成功案例,痛批這次根本是政治事件,對台灣司法不公平!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佳同懷疑被戴綠帽子,殺害懷孕的女友潘曉穎將屍體放進行李箱,棄置淡水河畔,一屍兩命的案件震驚台港社會!
案發後,行兇的死者男友陳佳同雖然在香港落網,但發生地在台灣,香港政府無法以殺人罪定案,台灣方面,也因為台港沒有簽訂司法互助,遲遲無法將陳佳同引渡來台審判,如今,香港送中條例引發民怨,特首林鄭月娥又以台灣拒絕引渡陳佳同為名,宣布暫緩修法不撤案,暗指台灣政治干預修法。
律師劉韋廷表示,「現在很顯然看起來,其實是一個政治事件,根本不是一個司法案件,那香港現在的政府用這種政治事件的手法來做操作,其實對我們台灣的司法是很不公平的。」
律師認為,送中條例的政治意涵大於司法意義,事實上,針對這一起案件,台灣司法部門透過陸委會,去年三度對香港政府提出逃犯移交請求,結果都是「已讀不回」,現在林鄭月娥卻說是台灣的問題,法務部無法接受,也以聲明稿砲轟香港政府,內容強調,港府又以臺灣不接受該逃犯條例引渡人犯做為口實,暫緩修例云云,意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之焦點,妄扯臺灣之個案爭議,其推諉、卸責之舉,本部嚴正駁斥。事實上,如果香港真想處理陳家同案件,早可比照兩岸司法互助的模式,或以個案方式來處理。
劉韋廷指出,「應該將司法的問題回歸到司法來做解決,其實個案就可以去合作,個案就可以去引渡,而不是透過這樣子一個特殊的法律,然後用一個政治化的角度來處理,這種狀況結果,其實也無助於台灣跟香港之間的司法互助。」
2012年,薛球從中國遣送回台;2016年,華南銀行竊案主嫌邱德仁,也同樣被押回台灣,兩岸司法互助成功案例多,如今,香港政府修訂犯罪條例,引發百萬香港人走上街頭,又把暫緩修法扯上台灣,誰能接受?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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