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性侵狼破壞腳鐐脫逃 宜蘭員山鄉落網
25歲男子潘俊皓犯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假釋後配戴電子腳鐐交付保護管束,但昨天潘男卻破壞電子腳鐐脫逃。刑事局今天已在宜蘭員山鄉逮捕潘男,後續將交由台東地檢署偵辦。
台東縣鹿野鄉25歲潘俊皓犯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同竊盜、恐嚇等案件合併執行1年5個月徒刑入監執行,去年6月27日假釋出監,並交付保護管束。
地檢署會同其他單位評估,認為潘男有高度再犯罪的風險,於是對他施以科技設備監控 (電子腳鐐),並命令每日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6時許,不得離家外出 (宵禁),其餘時間可外出,但必須有電子腳鐐監控。
未料,昨天下午4時許地檢署發現潘男的電子腳鐐出現異常訊息,位置在花蓮縣鳳林鄉大富火車站附近,經派員前往查看,發現電子腳鐐已遭破壞丟棄,潘男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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