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富商認罪吐錢 飯局妹輕判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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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化名「娜塔莎」的飯局妹蕭淑媛遊走高檔飯局,被控「假交往,真詐財」,騙走陳姓、李姓2名富商共5657萬元,蕭女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罪並全額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19日依兩個詐欺罪判蕭淑媛各有期徒刑6月,合併執行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本案可上訴。

香港籍陳姓富商Andy指控,2014年在飯局上經友人介紹認識蕭女並交往,蕭女稱從南部到北部租房打拼,以在外欠債、父母生病開刀、哥哥癱瘓等理由要求金援,他每次匯款2、300萬,另按月匯款50萬生活費,還買名牌精品包,後發現她另有戀情,提告蕭女至2016年9月止,共騙他2479萬多元。另李姓富商也被騙走3178萬多元。

北檢偵查後,去年9月依詐欺罪起訴蕭淑媛,蕭女去年11月24日首次到北院出庭時就認罪,並先賠償3900萬多元,餘款1700多萬也在去年底如數清償後,和2名被害人和解。

法官認為,蕭女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2名告訴人和解,且全額賠償完畢,顯有悔意,且告訴人都具狀表示不追究,還請求對蕭從輕量刑,因此,判蕭2個詐欺取財罪,合併執行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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