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還沒談 LINE色情圖文先騷擾
男子被罰
發生車禍雙方留下LINE方便談和解,但苗栗五十八歲的謝姓男子,卻以LINE傳色情影像和照片給女車主,並傳「脫掉你的內褲」等暗示文字給女車主,當事人收到照片和文字後,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精神賠償。謝姓男子不但被縣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罰一萬元,也被法官判罰兩萬五千元的精神撫慰金。(彭清仁報導)
苗栗一名五十八歲的謝姓男子,在苗栗市與卅八歲余姓女子夫妻發生車禍,雙方同意和解,由於車主是余姓女子,因此謝姓男子也與余姓女子互留LINE,以聯繫和解事宜。不料謝姓男子疑似覬覦余姓女子姿色,居然連續多次以LINE傳送猥褻照片和輕薄文字,讓當事人深感屈辱和被冒犯,當事人因難以忍受,最後才決定提出性騷擾告訴,同時要求五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全案警方移送苗栗縣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認定謝姓男子性騷擾行為成立,裁罰一萬元。至於法院民事求償部分,謝姓男子在開庭時向法官辯稱,是手機遭盜用,但又無法提出手機遭盜用的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所傳的文字、影照等內容輕侮,而當事人為已婚女性,無端收到情色不雅內容,與交通事故無關,足令當事人感到被冒犯並影響正常生活,堪認受有精神上痛苦,法官最後裁定被告謝姓男子需賠償兩萬五千元的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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