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高敏慧 浮報助理費今晨羈押禁見

 

新北市 / 綜合報導

新北市議員高敏慧,遭控任內利用人頭浮報助理費,8年來總金額逾千萬元,新北地檢署6日將她及黃姓助理等11人傳喚到案,其中高、黃因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遭檢方聲押禁見;今(8)日凌晨0時30分,檢方訊後認定兩人涉犯貪汙重罪,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新北地院改裁定羈押禁見。

 

綜合媒體報導,今年53歲的高敏慧過去擔任過台北縣議會(未升格前)第14至16屆北縣議員、新北市第1屆至第3屆市議員,擁有6連霸紀錄,是第七選區新北市三峽、鶯歌、土城、樹林選區的知名地方政治人物。

檢調調查這起「浮報助理費」案,發現高敏慧自擔任市議員起,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逾千萬元,因此新北地檢署6日指揮市調處幹員搜索高敏慧樹林大安路服務處等多處地點,並將高敏慧及黃姓助理在內共11人帶回訊問。

雖然高敏慧在步入地檢署前大聲喊冤,認為自己因為明年要參加樹林農會選舉,才會遭人抹黑,但檢方複訊後,還是以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有涉犯重罪與有串證之虞,6日深夜聲押高敏慧與黃姓助理,另3名被告分別以新台幣5萬、1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6人均請回。

依據新北市議會規定,市議員待遇是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支給,每個月除市議員研究費比照直轄市府局處首長,每人新台幣12萬餘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6人至8人。

依規定,公費助理補助費總額,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台幣24萬元。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8萬元。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發給春節慰勞金,另外,服務處每個月還有為民服務費2萬元;也就是說,市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加上為民服務費,每個月不超過26萬元。核銷方式,由新北市議員自行遴聘助理後,提交名單並載明助理補助費金額及助理本人帳號,由議會直接撥付至助理本人帳戶,並以助理本人為薪資所得稅扣繳對象。

高敏慧自6日遭聲押禁見後,7日凌晨拒絕夜間訊問,因此新北地院直到7日晚上8時許才召開羈押庭、晚間10時合議庭開始評議,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高敏慧與黃姓助理涉嫌在申報與登載名單時,以人頭帳戶浮報並詐領助理費用,讓公務員登載不實資訊,以兩人涉及貪汙案重大,有串證之虞,今天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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