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被鑑定出精神不濟? 台灣律師這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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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4/08 18:33
  
 

孫鵬、狄鶯夫妻還在努力幫獨子孫安佐脫困。翻攝狄鶯臉書

藝人夫妻檔孫鵬、狄鶯的18歲兒子孫安佐在美留學因涉恐攻,上月底被捕並拘禁至今,外傳當地警方對孫安佐已做精神鑑定,認為他只是「精神不濟」。有美國律師執照的台灣律師歐陽弘表示,不理解為何該案現階段會出現「精神鑑定」,且由地區警方進行,但「精神不濟」並無司法上的效果,他認為還須確認訊息真假,才能準確解讀。

歐陽弘擁有台灣及美國兩地的律師執照,先前對孫安佐案已表示過,該案仍由美國當地賓州刑法論處,未達聯邦罪名的程度。他今受訪指出,台、美兩地司法對精神鑑定程序或有差異,但本質仍在於確認被告是否受精神疾病影響,導致無法認知外界事物,或雖能認知、但無法依自己判斷而行為,如同我國《刑法》修正前所用的「心神喪失、精神耗弱」。

歐陽弘解釋,精神鑑定結論在司法上的效果,是用來判斷被告有罪或無罪、能否減免刑責,我國是在檢方偵辦階段就能對被告做精神鑑定,美國原則上是在起訴後進入法院審理才鑑定,例外情形是被告律師在檢方起訴前,跟檢方溝通先做,用意是透過精神抗辯,幫被告爭取類似我國緩起訴、保護管束等處遇,避免坐牢。

不過歐陽弘強調,台、美兩地都不會讓警方對被告做精神鑑定,若真有專業醫療人員進行的鑑定,應不會出現「精神不濟」的結論,因為「『精神不濟』代表精神狀況不好,任何人被關在看守所裡都可能會『精神不濟』,這跟司法上的精神抗辯完全不一樣!」

歐陽弘說,警方認定的「精神不濟」,可能只要睡一覺就好了,這或許是美國當地警方評估孫安佐是否須繼續拘禁,對孫安佐所做的「精神觀察、精神判斷」,並非司法所稱的「精神鑑定」,其結論更不能做為孫安佐有罪或無罪、可否減免刑責的依據。

歐陽弘表示,經他上網搜尋美國當地官方或媒體網站,都沒有警方已對孫安佐做完精神鑑定且有結論的訊息,他認為,孫安佐到案至今已2周,就算真已接受司法上的精神鑑定,美方也不會在周末假日公布,因此他認為還須確認,才能準確解讀。(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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