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水污染檢舉獎金 單筆最高可達4百萬

台北市市政會議今天(9號)通過「檢舉違反水污染獎勵辦法」,只要具名舉證水污染,經查證屬實、裁罰達一定額度,將可以領取實收罰鍰的5%到10%獎金;如果是企業內部員工揭發雇主不法,獎金還可以提高到20%,以目前最高罰鍰2千萬估算,單筆檢舉獎金最高可破百萬元。(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 104年2月4日水污染防治法公布修正,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鍰上限,從60萬加重到2,000萬,以嚴懲蓄意排放廢污水造成嚴重污染及危害的污染者。為了鼓勵民眾維護水體環境,北市環保局也訂定「臺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只要具名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案件,提供可供查證之相關事實、證據、照片、影片或資料,經查證屬實並據以裁處罰鍰達10萬以上,將依不同違法樣態,可以領取到實收罰鍰金額5%到10%的檢舉獎金。另外,為了鼓勵員工檢舉工廠(場)廢污水運作及排放情形,鼓勵企業內部揭發雇主不法,北市環保局也比照國外吹哨者條款,獎金額度更提高到實收罰鍰金額20%。另外民眾如果以撰寫程式或分析水污染防治公開資料方式檢舉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並據以裁處罰鍰達六千元以上,也可以依比例獲取檢舉

獎金。環保局表示,統計臺北市去年查獲水污染案件有35件次,累計裁處罰鍰達542萬元。

(照片由北市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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