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想斷婚外情 小三散布露鳥照

 
 

某醫學中心劉姓醫師外遇許姓女病患後提分手,許女不甘,將劉自拍的不雅照轉寄給朋友,揚言「要讓全台醫院都收到」。劉妻得知報警,劉也提告求償六十萬元,士林地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廿天,賠六萬元。

許女涉妨害家庭部分,因告訴人撤告,士院不受理。許女是澳洲雪梨大學畢業,有名未成年的女兒,家庭開銷多倚賴前夫給女兒的教育費。

劉在某醫學中心急診部擔任主治醫師時結識許女;二○一三年五月起,兩人多次偷情。劉後來提分手,許女怒將劉穿著醫師袍、站在鏡子前自拍的不雅照發送給朋友,並稱要讓全台灣各大醫院都收到。劉妻後來接到一通神秘電話得知丈夫外遇,劉向妻子坦承每月和許女發生性關係,兩人並曾用手機互拍下體。

法院審理時許女辯稱忘了有沒有將對方裸照外傳,但收到不雅照的許女朋友證稱許女曾說「一定要他們夫妻離婚」。士院刑事庭認為劉光著下半身的私密畫面屬猥褻影像,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許女拘役廿日,得易科罰金;劉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許女求償六十萬元損害賠償。

許女主張,不雅照片是劉自己傳給她的,她只轉傳給少數幾個朋友看,沒有傳到各大醫院,並認為許自行傳送裸照也有過失。士院民事庭認為劉姓醫師寄裸照和許女轉傳給別人無關,劉無過失,但兩人是不倫關係,索賠六十萬元太多,判賠六萬元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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