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訂後首例 養生館暗營色情遭勒令歇業

 
2.3k 人追蹤
 
記者李承穎╱台北報導

養生館詹姓負責人等人前年被警方查獲招募女按摩師,店內從事色情按摩,提供半套性交易,詹等人被依妨害風化罪中的「圖利容留猥褻罪」判刑六月不等徒刑,中山分局前天依社維法勒令歇業,成為社會秩序維法修訂以來,台北市首起被強制歇業案例,且不得再營業。

警方表示,詹男被查獲後,深怕被台北市政府的「正俗專案」斷水斷電,將負責人的頭銜轉給張姓男子,規避行政處罰;但社維法於二O一六年增訂第十八條之ㄧ規定「公司或商業利用其名義犯妨害風化等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責,應即遏止其繼續經營。」

警方表示,當時員警喬裝男客進入店內包廂,女按摩師隨即裸露上半身,要進行半套性交易,員警隨即表明身份,並通知在外的員警持搜索票入內,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詹姓負責人、員工等六人送辦。

檢方傳喚陳女等從事色情的四名女按摩師,她們佯稱,店家不知道他們在包廂內有與客人從事性交易,店家面試時也沒有說工作內容包含「半套性交易」,只有按摩而已。

但多名嫖客證稱,他們透過Line得知該美容坊有招攬客人從事「半套性交易」;警方查緝時,包廂內的警示燈便亮起來。其他女按摩師坦承,當時面試就講好,半套性交易按摩每次五十分鐘兩千兩百元。

 

 
看這些話題的相關文章:
arrow
arrow

    湛藍水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