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班表如何杜絕?勞動部:加強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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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三讀後,公視《有話好說》節目日前將法條放寬內容集合成「輪班間隔8小時+連上12天班+加班上限54小時」極限班表,曾讓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臉書痛批是「離譜的、錯誤的舉例」。勞動部次長蘇麗瓊今接受《有話好說》專訪,說明政府對於極端班表的防堵機制。蘇表示,適用彈性規範的事業單位如故意出現極端情形,勞動部將約談業者並進行勞動檢查,請業者說明。《有話好說》主持人陳信聰今天表示,專訪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盼藉此讓勞動部清楚說明如何把關、審核。陳信聰今再度提及「連續加班54小時輪班間隔8小時+連上12天班+加班上限54小時」不違反每日工作做超過12小時的修正版極限班表,不合理卻合法,勞動部怎麼看?蘇麗瓊表示,《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54小時、3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平均每月46小時),但這3個月是有週期性的概念,必須資方勞方共同決定,業者確實有可能排出連續4個月輪班超過54小時的班表,但如果出現這樣的情形,勞動部會施以勞動檢查。蘇麗瓊表示,勞工其實不僅有《勞基法》保障,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也規定,雇主對勞工有評估風險責任,如風險評估不通過的極端班表,勞動部也不會讓極端班表通過。蘇麗瓊說,勞動部針對《勞基法》修法,會再訂定施行細則,避免極端班表產生。 (黃仲丘/台北報導)

 
勞動部次長蘇麗瓊今接受《有話好說》專訪時表示,適用彈性規範的事業單位如故意出現極端情形,勞動部進行勞檢。翻攝節目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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