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重傷送那間醫院 苗消防員難為

記者范榮達、張弘昌、郭政芬、張雅婷╱連線報導

苗栗縣三義鄉月前發生警員車禍送醫不治案,第一時間要跨縣送台中市或苗栗市醫院,消防隊員承受壓力,「但我們不是神!」1名消防隊員坦言只能就近送醫,急診醫師認為最大癥結是苗栗縣沒有1家重度級責任急救醫院。

桃竹苗地區急救責任醫院,桃園市有11家,重度級有林口長庚及衛福部桃園醫院,新竹縣有4家,重度級有東元醫院,新竹市4家,重度級有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苗栗縣4家中度級,2家一般級,地方期盼爭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至今只聞樓梯響。

6月16日三義鄉發生陳姓警員嚴重車禍,送苗栗市醫院,再轉台中市醫院,傷重延到6月25日不治。

此案例引發熱烈討論救護車第一時間送那家醫院的決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緊急傷病患運送就醫應「就近適當」,消防隊員就指出,「就近」很明確,「適當」就要靠專業,但很多時候是結果論。

「我們不是神!」消防隊員指出,救護車送到苗栗市的急責醫院17分鐘,送台中市急責醫院23分鐘,如果第一時間送台中市,最後發生同樣的結果,「捨近求遠」爭議性恐怕會更高。

擔任消防局醫療指導老師的衛福部苗栗醫院急診室主任蔡昌宏表示,消防隊員都是以救人為先,但要跟時間賽跑的情形下,必須在極短的時間及救護車有限情況下,只能依據經驗決定要送的醫院。

蔡昌宏說,苗栗幅員廣闊,就是沒有一家重度級急責醫院,成了地方人士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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