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太正 性侵通緝犯眼發直就擒

2016-04-19

沒反抗 友訝異輕易被捉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女警長得正,電暈通緝犯!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所長李銘卿與正妹女警吳佩蓉日前在台中公園巡邏,公園內抽菸的游姓男子,一見吳女宛如見到仙女,彷彿口水要滴下,所長以勸導禁止抽菸為由盤查,發現游男是誘拐國中女生上床的妨害性自主罪通緝犯,將游逮捕時,他仍猛盯著女警,毫不反抗,一旁的朋友驚訝地說:「你怎麼這樣就被捉了?」

依據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游男是在2008年7月與8月間,透過網路認識年僅14歲國中女學生小芳(化名)後,將小芳帶回住處,與他及女友吳女同住。游男趁女友外出或在客廳看電視時,跟小芳「吃快餐」迅速發生2次性關係。

不料,第2次發生性關係時,被看電視的女友發現,女友要求小芳離去,小芳返家時被母親發現脖子有吻痕而告發,台中地院與高分院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妨害性自主罪)判刑8月,游逃亡被通緝。

所長李銘卿與女警吳佩蓉日前巡邏時,見游男(35歲)與朋友在公園內抽菸,游男看到女警,也不低調一點,竟瞪大如觸電般的眼睛盯著女警,李銘卿以宣導「公共場所拒吸二手菸行動」的名義,請游男與朋友2人出示身分證,2警用攜帶型電腦一查,發現游男竟是妨害性自主罪通緝犯。

李銘卿擔心游男拔腿逃逸,遂請吳佩蓉勸導游男不要在公共場所內吸菸,李銘卿再趁機逮捕,吳佩蓉以甜美聲音請游男熄菸時,游男仍看她看得恍神,也願意乖乖跟著警方到派出所,朋友對游男異常反應大感吃驚說:「你怎麼這樣就被捉了?」警方隨即將游男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

犯人自投羅網已非首次

27歲未婚的正妹女警吳佩蓉,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好色嫌犯」。約2年前,一名毒品犯見吳女在派出所值班,也是看得兩眼發直,乾脆走入派出所向她自首,伺機索討姓名與電話;還有許多喝酒開車觸犯公共危險罪的男駕駛,不在乎警察拖吊移置汽車,死纏爛打向吳女要電話。更離譜的是,這些男性駕駛不乏已婚者,甚至還有男駕駛翌日從地檢署釋回後又直奔派出所找吳女要電話,但始終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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