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淚釀1死 出頭乾哥重判19年

 

24歲陳姓女子不甘被鍾姓男友打,向28歲乾哥楊姓男子哭訴:楊男為替乾妹出氣,率眾幫乾妹搬家,遇鍾男亮槍阻止,上前搶奪,誤觸板機打中鍾男右前額,最後鍾男傷重不治。新竹地院最近審結,依殺人罪、累犯,判楊男處有期徒刑19年6個月。

檢警調查,在酒店上班的陳女,與鍾姓男友交往7年,因鍾姓男友偷瞄路邊的檳榔西施而醋勁大發,2015年3月間某日清晨4時許,兩人爆發口角。

當時鍾男一怒之下將陳女趕下車,並拿棍棒毆打陳女,還將她丟在路邊自己開車離去,陳女因此向在酒店當經紀的乾哥楊男泣訴:「我又被打了,我要分手!」並表示想搬出鍾男家中。

楊男後來找10多名酒店妹前往鍾男住處,幫陳女搬家。鍾男得知消息後火大,找來武姓、陳姓男子等8名友人,並攜帶3把槍,分別開3輛車趕回住處阻止。

鍾男趕抵後將陳女、楊男押上車,質問陳女「為什麼要這樣做?」同時將兩人載往新竹縣寶山鄉寶新路2段一處巷弄內,其餘陳女的友人則留在鍾男住處。

一行人抵寶山後,鍾男下車就持刀、棍叫囂,隨後亮出改造手槍,卻被楊男奪走,朝鍾男連開3槍,鍾男中槍當場倒地不起,鍾男友人武姓男子見狀,也拿出預藏的改造手槍朝楊男左背部開槍,隨後其餘友人協助報警,由救護車將鍾、楊2人送醫,最後鍾男重傷不治。

判決指出,警方治平對象楊姓男子有殺人罪前科,假釋出獄後卻不知悔改,為了一時出氣搶奪槍隻,朝他人開槍,另外,鍾姓男子的友人武姓、陳姓男子等8人,也有多項前科。

>楊男因持槍射殺鍾男,罪刑重大,又因殺人、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9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其餘8名共犯也被分判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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