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哥哥不養老母 窮弟弟咬牙苦撐

 

蔡姓婦人收養二名男嬰,靠賣麵拉拔長大,賣房子供老大念碩士,高收入的長子在她年老後拒絕扶養,月入三萬多的弟弟扛得辛苦,打官司要哥哥負起責任,法官裁定哥哥要付卅多萬元。

法院審理時,長子不認母,老母嘆氣說「他不是我親生、也是我養大的」,氣憤長子忘恩負義,考慮聲請終止收養。

桃園地院調查,八十六歲的蔡婦不孕,與丈夫商議後,四十多年前陸續收養了二名男嬰,丈夫過世後,她靠賣麵、做工、幫傭,拉拔二個兒子長大,賣房子供大兒子念碩士和結婚,小兒子反而沒有得到母親太多關愛。

小兒子向法院指出,母親十多年前中風,哥哥從此消失,他月入三萬多元,扛起照顧媽媽責任,而哥哥在科技業,擁有高薪,生活優渥卻不願負擔扶養費,他一年前因病開刀,無法工作,生活捉襟見肘,要求哥哥返還十多年來他獨自付出的扶養費。

法官認長子有扶養義務,裁定要分擔弟弟十多年來先墊付的扶養費卅三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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