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華爾街之狼」判6年

2016-04-30 02:30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張宏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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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台版「華爾街之狼」的兆良科技吸金兩億五千萬元案昨天宣判,負責人羅栩亮被依證交法詐偽罪判刑六年,違反公司法部分判刑七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共廿四人被判有罪,其中盤商黃泳學判刑十年、會計師陳功源八年、女業務黃馨儀八年六月。

據了解,二○一四年六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安紜接到一封檢舉信,內容指稱某盤商販售未上市股票;林指揮調查局搜索,結果公司地址錯誤,但也意外發現隔壁聲稱「我們是賣化妝品的」的公司可疑。

檢方再度聲請搜索票回頭搜索,這家公司已人去樓空,當時有人建議林安紜結案,但林不死心,再把檢舉信從抽屜拿出來檢視,發現兆良生技股票有問題,清查發現可能是空殼公司後,再經八個月蒐證,去年六月逮捕羅栩亮、黃馨儀、陳功源等人收押。當時黃女牽涉另起吸金案遭偵辦,決定和盤托出下游盤商與人頭資料盼換減刑,檢方才瓦解此吸金集團。

判決指出,羅栩亮二○一一年六月在桃園市龍潭區成立兆良科技公司,登記機械設備製造及汽機車暨其零件製造,羅再虛偽增資讓資本額變成一億元後,利用辦活動、發布新聞提高公司知名度,再將公司包裝成績優生技公司,美化財報吸引投資人購買股票。

羅栩亮吹噓與歐洲醫材大廠、台北醫學大學合作,找來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站台,聲稱兆良將受邀參加德國舉辦的全球最大醫療器材展,參展器材「電燒刀」還接獲外國廠商百萬歐元訂單。

前年,羅栩亮在五星級飯店舉辦產品發表會、銷售醫療器材合作備忘錄簽約典禮,請不知情的北醫教授蘇正堯、斯洛伐克代表柯華齊站台,聲稱兆良、北醫大與宏都拉斯簽了二百億元合作案,再以每股最高六十九元賣股票,前後獲不法利益二億五千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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